相比之前的试行办法,此次发布的《流动性办法》新引入三个量化监管指标。
净稳定资金比例衡量的是银行长期稳定资金支持业务发展的程度,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商业银行;
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是对流动性覆盖率的简化,衡量银行持有的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否覆盖压力情况下的短期流动性缺口,适用于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商业银行;
流动性匹配率衡量银行主要资产与负债的期限配置结构,适用于全部商业银行。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流动性办法(试行)》)于2014年发布,2015年9月份曾作过修订,当时根据《商业银行法》的修订进展,《流动性办法(试行)》将存贷比由监管指标调整为监测指标。
《流动性办法(试行)》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仅包括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两项监管指标。另外,虽然存贷比被从《商业银行法》中删除,但不少银行仍将存贷比作为衡量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之一。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商业银行面临存款分流以及存款活期化等问题,加之资产负债结构多元化,存贷比已无法准确反映商业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同时,流动性覆盖率仅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产规模小于2000亿元的中小银行则缺乏有效的监管指标。此外,作为巴塞尔Ⅲ监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巴塞尔委员会于2014年推出了新版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国际标准。
面对新监管形势,对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作出修订已势在必行。引入新量化监管指标,补上了对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监管缺口,实现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全覆盖;对长短期风险都有了监测,符合新的金融市场形势,也与国际标准进一步对接,监管指标更为科学合理。